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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第 11 條
外界送入之財物,如涉有刑事不法嫌疑者,機關應將相關事證函送該管檢
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偵查或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