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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主管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督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
第 10 條
財團法人應定期檢討前二條薪資支給基準及管理規範之合理性,向董事會
提出報告,並經董事會決議後,送本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