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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無給職顧問遴聘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2 年 0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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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改進檢察、調查、廉政、矯正、司法保護
    、行政執行等業務,強化及革新法務行政,諮商重要事項,得遴聘無
    給職顧問,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