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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收容人眷屬同住應遵守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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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眷屬攜入食品以四公斤為限,禁止攜入物品,請於辦理登記時自行鎖
    在大門管制哨保管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