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2 月 21 日
127
一百二十七、(證人詰問、詢問之禁止)
            於行證人之詰問程序時,除本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七規定外
            ,檢察官應注意特別法,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四條、證
            人保護法第十一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十二條及國家機密
            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對證人禁止詰問事項或應予保密事
            項之規定。如辯護人或其他行詢問或詰問之人對證人有違反
            規定之詰問或詢問時,應即時提出異議。(刑訴法第一六六
            之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一四、證人保護法一一、組織犯罪
            防制條例一二、國家機密保護法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