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6:2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
第 4 條
依本條例所為之保安處分及其期間,由法院以判決諭知。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