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7:00
現在位置:
行政執行法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03 日
第 30 條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不能由他人 代為履行者,依其情節輕重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怠金。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不行為義務而為之者,亦同。
司法解釋
4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18
相關法條
1
歷史法條
5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