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80351361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一百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十二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130350384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三年四月十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