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四日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嘉監總字第 10700 083350 號函訂定全文 4 點;並自一百零七年九月四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嘉監總字第 107 00101400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六日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嘉監總字第 109 0011836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