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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受刑人非自由使用勞作金動用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3 月 20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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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7
  11000250  號函訂定全文 4  點;並自一百零七年三月十四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711
  000570  號函修正第 1、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六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十九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7
  11001480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十月十七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九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9
  1100156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