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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1 月 09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九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泰訓所戒
  字第 10608003610  號函訂定全文 14 點;並自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七日
  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三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泰訓所戒字
  第 10708001650  號函修正第 3、6、8、11、13、14  點條文;並自一
  百零七年五月三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一日部分規定修正經本所所務委員會議審議通
  過實施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泰訓所戒
  字第 1090800212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