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六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桃檢坤資字第
10614000690 號函訂定全文 13 點;並自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桃檢坤料字第 1
0714001240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
五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圖書資料借閱及空間使用要點;新
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圖書資料借閱及空間使用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桃檢俊料字第 1
0914002340 號函修正全文 11 點;並自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九日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桃檢俊料字第 110
14000540 號函修正第 5、7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年一月二十六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四日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桃檢俊料字第 11014
003610 號函修正第 5、7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年十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