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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行動電源借用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0 月 19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10 月 11 日
法規體系: 行政執行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
圖表附件: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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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十九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嘉執秘字第
  10401003850 號函訂定全文 7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十一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嘉執秘字第
  11201003040 號函自一百十二年十月十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