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屏監統字第 104 05000200 號函訂定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四月二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第四次監務委員會 議審議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六日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屏監統字第 10705 000350 號函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二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