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十日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東監總字第 10404 001140 號函訂定全文 14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二月五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八日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東監總字第 11304 00243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5 點;並自一百十三年七月八日生效 (原名稱: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含看守所、少觀所)檔案開放應用 須知;新名稱: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暨合署辦公看守所、少年觀護所 檔案開放應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