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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使用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7 月 24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6 年 07 月 26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資訊處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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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10211508370  號函
  訂定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10411508190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生效
  (原名稱: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申請及使用規範;新名稱:全國法
  規資料庫公開資料使用規範)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法務部第 1  次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10611509240  號函
  自一百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