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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辦理被告性行考核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5 月 02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11 年 09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新竹少觀所合署辦公)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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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竹所戒字第 102
  1100137 函訂定全文 9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五日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竹所總字第 111
  04004220  號函自一百十一年九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