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職期調任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4 月 27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2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人事處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10811219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50850702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70852073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職期調任
  辦法;新名稱: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職
  期調任辦法)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120450211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