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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民眾陳情(請願)案件處理程序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18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07 月 16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基隆少觀所合署辦公)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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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基所總字第 10005
  00043 號函訂定全文 9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十日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基所秘字第 112
  05005660  號函自一百十二年七月十六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