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東監總字第 10004 00031 號函訂定全文 5 點;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十二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東監衛字第 103 10001160 函自一百零三年五月十二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