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五日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桃輔總字第 0990600
234 號函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九十九年十一月八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四日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第 21 次院務會議通
過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三日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桃輔總字第 100
0600052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1、3 點條文;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檔案開放應用要點;新名稱:法務部矯
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檔案開放應用要點)
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第 4 次院
務會議審議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十三日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敦中總字第
1100600184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十年九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檔案開放應用要點;新名稱:
敦品中學檔案開放應用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