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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打擊坊間非法竊聽督導小組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2 月 12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6 月 12 日
法規體系: 檢察機關 > 臺灣高等檢察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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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二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文明字第 0980001
  941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八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二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文明字第 107100102
  3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打擊坊間非法竊聽督導小組作業要點;
  新名稱:臺灣高等檢察署打擊坊間非法竊聽督導小組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