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跨國境人口販運防制及被害人保護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1 月 06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18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六日內政部台內移字第 0971028383 號令、法
  務部法檢字第 0970804160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
  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58355 號
  公告第 17 條所列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
  四年一月二日起改由「內政部移民署」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十四日內政部台內移字第 11009122691  號令、
  法務部法令字第 1100453008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十八日內政部台內移字第 11309325432  號令
  、法務部法令字第 11304502960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