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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處理人民陳情請願案件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4 月 17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3 月 17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
圖表附件: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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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十七日臺灣新店戒治所新戒所政室字第 0961200
  023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九日臺灣新店戒治所第 14 次所務行政會議決議
  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十七日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新戒所政字第 100
  0001103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年三月十六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新店戒治所處理人民陳情請願案件注意事項;新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處理人民陳情請願案件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