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臺灣臺中監獄中監正教字第 095610040 4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21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九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中監教字第 1006100 306 號函修正名稱;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中監獄教誨志工暨社會志工入監輔導應行注意事項; 新名稱: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教誨志工暨社會志工入監輔導應行注意 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