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臺灣高雄第二監獄高二監戒字第 09508 00057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四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高二監戒字第 100 1200012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高雄第二監獄送入藥物注意事項;新名稱:法務部矯正 署高雄第二監獄送入藥物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高二監衛 字第 10710006160 號函自一百零七年九月三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