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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鄉鎮市調解委員審查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9 月 05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20 日
法規體系: 檢察機關 >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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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五日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花檢貴文字第 095
  1000408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3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日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花檢和研字第 107
  1100072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3  點;並自一百零七年七月十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鄉鎮市調解委員審查基準;新名稱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鄉鎮市調解委員審查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