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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郵寄包裹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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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四日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泰所戒字第 094080012
  6 號函訂定全文 15 點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所務委員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泰所戒字第 09508
  00197 號函修正全文 14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三日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泰訓所戒字第 09908
  00276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九十九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郵寄包裹暨檢查注意事項;新名稱:臺
  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郵寄包裹注意事項)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六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泰訓所戒字第 1
  000800003 號函修正名稱;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郵寄包裹注意事項;新名稱:法務部矯
  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郵寄包裹注意事項)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泰訓所戒
  字第 1090800215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