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日臺灣基隆監獄基監教字第 0941100188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5 點;並自九十四年六月二日實施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一日臺灣基隆監獄監務委員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一日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基監教字第 10011
00048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基隆監獄收容人圖書管理與借閱實施要點;新名稱:法
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收容人圖書管理與借閱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基監教決字第 1
090600373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