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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寄入郵包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南投少觀所合署辦公)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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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日臺灣南投看守所投所彥戒字第 0940700095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一日臺灣南投看守所第 6  次所務會議議決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七日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投所芳戒字第 100
  0700302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南投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寄入郵包注意事項;新名稱:法
  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寄入郵包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投所總字第 1
  090401474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