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一日福建金門監獄金監正戒字第 0940500093
號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八日福建金門監獄金監戒字第 0940500179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4 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金監祕字第 1000800
01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4 點;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福建金門監獄收容人家屬郵寄包裹注意事項;新名稱:法務
部矯正署金門監獄收容人家屬郵寄包裹注意事項)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金監戒字第 10605
002110 號函自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