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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收容人申請郵包管制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4 月 06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雲林看守所、雲林少觀所合署辦公)
圖表附件: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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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六日臺灣雲林第二監獄雲二監境戒字第 0940800
  022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一日臺灣雲林第二監獄監務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六日臺灣雲林第二監獄雲二監境戒字第 0940800
  042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5  點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日臺灣雲林第二監獄監務會議修訂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三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雲二監秘字第 100
  0300015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5  點條文;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雲林第二監獄收容人申請郵包管制要點;新名稱:法務
  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收容人申請郵包管制要點)
  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一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監務會議修正通過
4.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雲二監戒字第
  1000800060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一百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一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監務會議修正通
  過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雲二監
  戒字第 10108000340  號函修正全文 5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
  六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監務會議
  修正通過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五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雲二監戒字第
  1090800189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