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日臺灣自強外役監獄自總監字第 0940400013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3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自監戒字 第 1020801527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3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九月十 五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自強外役監獄預約接見實施要點;新名稱:法務部矯正 署自強外役監獄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自監總字 第 10804007340 號函自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