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臺灣屏東監獄屏監政字第 0930600182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一日臺灣屏東監獄屏監宏秘字第 0940100018 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 (原名稱:臺灣屏東監獄「病死豬肉的辨別與處理」應行注意事項;新 名稱:臺灣屏東監獄辨別病死豬肉及處理應行注意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六日臺灣屏東監獄屏監宏祕字第 0960100010 號 函發布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