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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國家安全法第八條第二項停止適用後軍法機關移送刑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9 月 27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6 月 19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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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七日法務部法九○檢字第 003989 號函訂定全
  文 10 點;並自九十年十月二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九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10704519360  號函修
  正第 4、7、10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