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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家屬寄(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1 月 04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嘉義少觀所合署辦公)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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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四日臺灣嘉義看守所嘉所豐戒字第 093000381
  2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日臺灣嘉義看守所第 11 次所務會議審議通
  過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四日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嘉所戒字第 1000000
  938 號函修正名稱;並自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嘉義看守所物品登記檢查注意事項;新名稱:法務部矯
  正署嘉義看守所家屬寄(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嘉所秘字第
  1090004488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