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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接見家屬寄入物品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9 月 03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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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日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南觀芳教字第 0930800
  237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4  點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第九次所務委員會議通
  過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南觀訓字第 1
  000800036 號函自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