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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接見家屬寄入物品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9 月 03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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