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習藝或成績評分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05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10 年 07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勵志中學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五日臺灣彰化少年輔育院彰輔教字第 093040002
  2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彰輔教字第
  1000400021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彰化少年輔育院習藝或成績評分注意事項;新名稱:法
  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習藝或成績評分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十五日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彰輔訓字第
  11005100320 號函自一百十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