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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1 月 07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0 月 02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保護司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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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30080552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4000000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60054764 號令
  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16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管
  轄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二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2004892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600362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6、12、13、15、16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701967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6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