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30080552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4000000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60054764 號令
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16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管
轄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二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2004892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600362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6、12、13、15、16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701967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6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