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五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北檢茂政字第 0 920600032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北檢泰文字第 1 0710003380 號函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