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庭(詢問室)防止受訊問人及在場之人自行錄音、錄影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1 月 05 日
廢止日期:民國 93 年 12 月 28 日
法規體系: 檢察機關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五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北檢茂政字第 0
  920600032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北檢泰文字第 1
  0710003380  號函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