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九日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南觀城政字第 0920000 061 號函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三日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南觀琴總字第 09407 00555 號函發布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