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一日臺灣臺南監獄第十一次監務會議通過訂定發
布全文 2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三日臺灣臺南監獄第二十七次監務委會議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三日臺灣臺南監獄南監德教字第 0930600364 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點
(原名稱:臺灣臺南監獄一級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施行標準;新名稱:臺
灣臺南監獄一級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三日臺灣臺南監獄南監德教字第 0940600293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
5.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教字第 10006
00298 號函修正名稱;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南監獄一級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新名稱:法
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一級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監務委員會議通過修
正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三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教字第 10306
009970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監務委員會議通過
修正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教字第 1
0306011750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五月十六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監務委員會議通
過修正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教字第 107
06005600 號函修正第 7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八月十五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十五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教字第 113
06053530 號函自一百十三年四月十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