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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志工服務隊守則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0 月 05 日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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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五日臺灣臺北看守所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臺灣臺北看守所北所秘字第 094030003
  3 號函發布自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