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九日法務部(90)法資字第 010729 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10016032960 號函修 正第 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八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10811502960 號函修正 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