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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政風機構佐理人員請調服務地區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1 月 25 日
廢止日期:民國 91 年 11 月 28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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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法務部(88)法政字第 023328 號公
  告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起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政字第 0911118712 號發布
  自九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