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法務部(83)法政字第 25887 號函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85)法政字第 04788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10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法務部法政字第 0941113504 號令發布 自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