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月十九日法務部(81)法政字第 15676 號函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41112855 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 3 點 (原名稱:政風機構協助辦理公職人員選舉選票安全維護工作執行要點 ;新名稱:政風機構協助辦理公職人員選舉選務安全維護工作執行要點 )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六日法務部法政字第 1001107733 號函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一百年七月二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