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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政風機構與檢察及調查機關聯繫協調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10 月 02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7 月 20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廉政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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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月二日法務部(81)法政字第 14827  號函訂定發
  布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法務部(83)法政字第 25887  號函
  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41112846 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 5  點
  (原名稱:各機關政風機構與相關單位聯繫協調作業要點;新名稱:政
  風機構與檢察及調查機關聯繫協調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日起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法務部廉政署廉肅字第 1000600030 號函停止
  適用;並自一百年七月二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