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四月八日總統制定公布全文 19 條 2.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七月四日總統(69)台統(一)義字第 379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4、10、12、1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38620 號令修正 公布第 4 條條文;並增訂第 9-1、16-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251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1 條條文